🏛️ 公务员差旅费标准查询系统

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

💰 差旅费用标准概览
⚠️ 重要提示:住宿费标准为上限标准,在限额内据实报销。各类人员应坚持勤俭节约原则,自行选择安全、经济、便捷的宾馆住宿(不分房型)。
伙食补助费
100元/天
西藏/青海/新疆: 120元
市内交通费
80元/天
按出差自然天数包干
部级住宿费
800-1100元/天
普通套间
司局级住宿费
450-650元/天
单间或标准间
🏨 各地住宿费标准查询
📌 查询说明:本表涵盖36个省会城市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。到各省辖地市、县出差执行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;未制定前暂按省会城市标准执行。下辖市县标准与所属地级市相同。
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成都 杭州 西安 重庆 武汉 南京 拉萨 海口 青岛 厦门 大连 雄安新区
省份/地区 城市/区域 类型 部级(元/天) 司局级(元/天) 其他人员(元/天) 淡旺季浮动
🚄 城市间交通费标准
职级 火车(含高铁/动车) 轮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
部级及相当职务 软席(软座、软卧)、高铁/动车商务座、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一等舱 头等舱 凭据报销
司局级及相当职务 软席(软座、软卧)、高铁/动车一等座、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
其余人员 硬席(硬座、硬卧)、高铁/动车二等座、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
💡 提示:民航发展基金、燃油附加费可凭据报销;每人次可购买1份交通意外险;未按规定等级乘坐的,超支部分个人自理。部级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,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。
📋 报销规则与注意事项

🍽️ 伙食补助

按出差自然天数计算,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。西藏、青海、新疆为120元。接待单位安排用餐的,需按标准交纳伙食费(无对外收费标准的:早餐20元、午餐40元、晚餐40元)。

🚌 市内交通

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。自带公务车或接待单位提供车辆的,不报销市内交通费。往返驻地和机场的交通费在市内交通费内统筹解决。

📝 报销要求

需提供出差审批单、机票、车票、住宿费发票等凭证。住宿费、机票支出需用公务卡结算。实际发生住宿而无发票的,不得报销住宿费及城市间交通费、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。

⚠️ 重要提示

超标准部分个人自理;费用不得向下级单位转嫁;不得报销超范围、超标准及与公务无关的费用;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。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,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。